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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通知

  节前,各区执法局结合霓虹灯式门头牌匾专项检查对破损、污浊的,要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全面修复和擦洗。沿街门店除允许悬挂灯笼和张贴春联外,对其余乱贴、乱挂的行为要坚决禁止。春节假期,各区执法局要严肃查处城区主干道设置的各类户外宣传(咨询)活动,对私自设置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并按有关规定予以重罚,尤其针对部分商家变换户外宣传方式,利用列队举牌、自行车游走、散发宣传卡片等户外巡游宣传要予以制止。同时要充分发挥野广告号码追呼系统的作用,对散发广告及其它野广告的联系电话号码应及时进行追呼,并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保证春节期间既要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又要做到依法规范化管理。
  四、巩固节前五次专项整治成果,全方位保障春节期间城市环境良好
  春节期间,各区执法局要针对节前市执法局五次专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查找原因,分析对策,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加以解决。要根据节日期间城市管理工作的变化,就坚决取缔外地商贩(主要来自四川省黑水县)、野广告号码追呼系统的有效利用和沿街门店音响噪音扰民等问题,调整管理方式,拓宽执法思路,紧紧围绕如何更好地为市民创造和谐、优美的节日环境这个中心问题,努力做好城市管理中的各项工作。
  五、加大春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节日期间,市城管执法局每天将由一名局级领导带队,相关业务处室及局直属支队共同参加,重点对我市城区主干道及“五个周边”的城市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各区执法局带班领导在对辖区做好自查的同时,根据市执法局临时安排,随时准备陪同市局领导共同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果断、妥善处理;局属一、二、三支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安排人员负责所辖两区城市管理情况的检查登记。
  六、定点职守,徒步巡查,充分展示城管执法队伍新形象
  去年“十一”和今年元旦假期,各区执法局安排的执法人员定点职守和设立徒步巡查小分队的作法,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市民的普遍赞誉。春节期间,各区执法局要按照市执法局的统一部署,在前期设点、巡查的经验基础上,继续扩大设点、巡查范围,并在执法工作中务必做到文明执法,礼貌纠违,在充分展现当代城管人新风采的同时,确保城区主干道和“五个周边”城市管理无间断。
  七、几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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