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已经剥离的上述公司及新剥离组建的公司,都要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成为受控法人企业,实行独立核算,单独纳税。经业务剥离成立的新公司,按现行税收政策,缴纳各税。同时,按税收政策规定,对新剥离组建的公司依法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以调动和保护企业进行业务剥离的积极性。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摸底调查阶段(2007年9月)。利用地税税源普查结果,制定具体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对工业(商业)企业(集团)经营情况开展全面翔实的调查摸底,重点掌握其存在的兼营、混合销售行为的情况,摸清需要进行业务剥离的企业数量,搞好汇总统计,上报全市优化税收结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10-11月)。市优化产业结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调查摸底结果,筛选出可以进行税收优化调整的单位和项目,本着由大到小、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的原则,组成专门的调研组,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座谈,讲解相关税收政策,争取企业理解支持,先将大型的工业(商业)企业剥离,再将其它应当剥离的企业逐户依法剥离到位、征收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7年12月)。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及时向市优化产业结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专题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剥离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全面反映和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详细准确地提供各类信息,真实地反映各单位、企业、人员的工作业绩和表现,并向市政府提报拟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的单位、人员名单,由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四、保障措施和要求
产业结构调整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市各级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齐心协力,共同参与,全方位、多层面扎实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优化产业结构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和实施事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及时协调处理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搞好部门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实行信息联网、数据共享,真正把信息变成税源,把税源变成税收。要依法履行职责,设立绿色通道,为剥离单位提供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要定期向税务部门传递有关涉税信息,依法代扣代征税款,实现税源的齐抓共管。各企业要服从大局,积极配合工作,搞好产业结构、财税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