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根据财力情况特别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及专项非税收入预算情况,考虑城市管理实际维护量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支出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管理维护支出预算,努力提高城市管理维护资金保障水平。要加大对城管执法部门办公条件、执法装备及车辆等必要设施的保障力度。
(二)提升城市“四化”管理水平。一是抓好长期绿化规划,提升城市绿量。要把城市绿化工作纳入城市管理的中长期规划,把增加城市绿量、改善生态环境作为重点,突出抓好政府绿化与全民义务绿化的结合,确保城市绿化的长期持续性发展。二是抓好环卫设施改造,提升净化能力。要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分阶段、有计划地对环卫设施进行改造,合理设置垃圾箱和垃圾中转站,逐步提升城市净化能力。三是抓好亮化特色工程,提升亮化水平。要抓好城市亮化工程的规划设计,突出特色,同时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科学合理配备亮化设施。四是抓好美化工作,优化城市环境。要狠抓乱搭乱建、户外广告牌匾、占道经营等市容管理,严格依法执法,切实解决城市小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的脏乱差问题,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
(三)推动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要在城市管理作业层引进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开放环卫清扫保洁、市政设施、垃圾收集、公厕维护、街道绿化等日常管理市场,建立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运行机制,逐步减少政府部门直管作业范围,提高城市管理效率。
(四)规范统一全市城管执法工作。市城管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对县级部门的指导作用,统一全市城管执法服装标识、执法车辆标识和法律文书,建立起全市城管执法业务交流、培训等工作机制,加强城管执法业务考核,逐步建立起全市城管执法监督考核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城管执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靠上具体抓。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积极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全市城管执法工作水平。
各县(市、区)要于2007年9月30日前,把加强城管执法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市城管执法局,力争在2008年6月30日前建立起全市统一规范的城管执法工作机制。联系人:戚立强,电话:2256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