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在全市进一步开展清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实施集中整治行动的方案的通知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3月5日)
  在此阶段,市局政策法规处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全面系统地宣传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同时制作宣传磁带下发各区。各区要利用宣传车在城市主要干道、背街小巷和重点区域全天进行宣传,为行动的展开营造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6日-3月25日)
  在此阶段,各区除要组织足够的人力,每天集中精力进行全面整治外,还要组织特别行动队对辖区重点地段、问题多发区域,分别于3月6日至3月10日、3月21日至3月25日进行两个时段的突击整治。力求通过此段全面解决取缔占道经营中的老大难问题,基本消除全市的非法占道经营现象。
  (三)巩固成果阶段(3月26日-3月31日)
  在此阶段,各区执法局要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罚没物品进行清理,并会同区财政局对需要销毁的罚没物品,依法进行集中销毁。集中销毁工作结束后,各区执法局要先对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市执法局要组织验收,通过总结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机构设置
  为加强对此次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执法局决定成立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执法局局长张建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执法局副局长吕强、孙智书、张炜同志担任,成员由市执法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处、执法督查一处、执法督查二处、12342指挥中心、局属各支队和城六区及三个开发区执法局(支队)的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开展中各部门协调及对各区行动的检查落实,办公室设在执法督查二处,办公室主任由执法督查二处处长李增乐同志担任。
  五、职责分工
  (一)城六区和三个开发区执法局(支队)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负责做好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局属一、二、三支队负责做好全市城六区机动车辆非法占道停车的查处和管理,要将主干道执法管理工作的重点分阶段的由城内向城外转移。
  (三)城管公安支队负责做好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队伍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行动顺利进行。
  (四)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做好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队伍文明执法的监督和检查。
  (五)局办公室负责做好市局系统必要的后勤保障工作。
  (六)政策法规处负责市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对外宣传工作,并做好对三个开发区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