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 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任务
3.1 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组织
局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干部职工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等工作。其组成人员:
组 长:张建政 局长
副组长:吕 强 副局长
孙智书 副局长
张玉成 副局长
刘希顺 副巡视员
冯银章 办公室主任
成 员:辜秦玲 组织人事处处长
王永朝 法规处处长
李醒怡 计财处处长
段建荣 督查一处处长
李增乐 督查二处处长
郭九如 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赵宗社 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杨保东 指挥中心负责人
袁 利 一支队支队长
田锁记 二支队支队长
张俊勇 三支队支队长
姚军利 直属支队支队长
黄安生 公安城管支队支队长
万红芝 办公室副主任
刘宝俊 局工会专职副主席
曹绪平 办公室副调研员
白军学 办公室副调研员
3.2 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冯银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白军学担任,成员辜秦玲、王永朝、李醒怡、郭九如、万红芝、杨保东、刘宝俊、陈 博、曹绪平、陈云才。其职责是:
(1)传达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局党委及市级有关部门关于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落实;
(2)承担全局抗灾救灾协调工作;
(3)做好与市级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抗灾救灾工作的汇报;
(4)传达市政府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门的工作指令,组织召开抗灾救灾会议,对本局抗灾救灾工作进行安排并组织落实;
(5)及时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
(6)负责抗灾救灾的检查和培训,办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和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3 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部门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