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培训。用工单位负有培训本单位所用农民工的责任。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和城镇就业的农民工,用人单位要定期抓好岗位新技术、生产安全等知识的岗位培训。
5.整合培训资源。劳动保障、农业、财政、教育、科技、建设、扶贫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紧密配合,把多头分散的培训力量集中起来,统一使用,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创一流培训基地,建一流师资队伍,出一流培训效果。结合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专业结构,积极开展进城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改造和完善县(市)、区培训机构,加强基地建设,完善培训条件,建设一批能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各级各类培训机构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用人单位需要,采取订单培训、委托培训、校企联合等形式,开展定向培训,确保培训转移就业率。
四、建立完善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6.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专业市场。市政府2005年将在火车站附近建立郑州市农村劳动力专业市场。开通统一的就业信息网络,实现城乡互联、信息共享、推动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
五、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劳务输出和跟踪服务机制
7.有条件的县(市)、区在大批或成建制转移的地区派驻工作组或联络站,负责用工信息收集,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维护外出务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和完善劳务输出和跟踪服务的长效机制,为转移到外地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全面、快捷的服务。同时要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建立欠薪保障制度,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减免各种就业费用,指导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社会保险,使农民工的合法效益得到切实保障。
六、积极开展“春风行动”,改善农民工进城求职的就业环境
8.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2005年在全市开展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的“春风行动”。一是向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基本内容包括:举办形式多样的招聘洽谈会;开展面向农村劳动者就业政策咨询活动,免费发放宣传材料;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开展基本常识等引导性培训。二是加强和改善对民办职介机构的管理服务。对经审批设立的营利性职介机构进行一次性全面检查,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职介。三是大力开展宣传,加强信息引导。在公共职介机构、车站等地张贴和发放“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名单、求职指南、维权的注意事项、举报电话等;借助报纸、杂志、网站、电视、广播等媒体,集中宣传各级政府关于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诚信服务的典型事例、用工信息等,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