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职工越冬生活大检查》的通知
(吉交明电[2007]26号)
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近年来,厅机关、直属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生活在厅党组的重视和关怀下,认真组织职工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和帮扶活动,使困难职工生活得到了不断改善和提高,促进了职工队伍和谐稳定。冬季将至,妥善安排好困难职工的越冬生活,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厅党组要求,为安排好职工越冬生活,切实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好越冬和生活困难问题,拟在厅机关、厅直各单位开展职工越冬生活大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职工越冬生活检查工作的重要性
妥善安排好职工越冬生活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具体体现,是为加快交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保持社会稳定,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和维护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困难职工越冬生活工作的重要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保障困难职工群体的基本生活做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从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通过开展职工越冬生活大检查,切实安排好困难职工的越冬生活,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要深入基层,认真搞好困难职工生活调查工作
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工作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困难职工群众家中,认真调查了解职工越冬生活准备情况,要重点检查特困职工和离退休老干部、老职工越冬生活采暖等问题,同时要建立特困职工档案,做到对特困职工底数清楚,掌握本单位困难职工的详实情况。对特困职工要一户一户进行检查,切实掌握困难职工的详实生活状况,做到底数清楚。主要了解以下几方面情况:
(一)厅机关、厅直单位职工和离退休老干部、老职工冬季采暖和生活情况;
(二)职工家庭收入人均生活费低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205元)的特困职工和单亲特困女职工越冬生活情况;
(三)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造成困难的职工越冬生活情况;
(四)省、部级劳动模范、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生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