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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环保十五计划的通知

  二、"十五"环境保护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方针,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身心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水污染防治和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加强统一监督和综合协调,实行分类指导和依法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05年,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管理体系,产业结构与布局基本合理,部分重点企业实现清洁生产,城市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生态破坏状况得到控制,经济增长迅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清洁优美。
  2.具体目标
  2005年,郑州市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氨氮、工业固体废弃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2000年减少10%,其中二氧化硫控制区(市区、巩义市、上街区)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减少20%。
  市辖淮河、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现规划目标,金水河、东风渠、熊耳河、索须河市区段地表水达到相应功能区划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80%,70%以上市、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加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继续调整城市燃料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到2005年郑州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气化率达到98%,市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5%和6.5平方米;市区及各县(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
  登封、新郑市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郑州市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卫生城市、全国园林城市,进一步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城市社区积极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
  加强全市生态保护工作,全面实施生态保护规划,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与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9.1%以上,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3%。
  农村环境保护得到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60%,农业面源污染加重的趋势有所减缓,粪便资源化率达到70%;秸秆禁烧区的秸秆禁烧率达9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建立3-5个无公害绿色农业生产基地,市内各区建设1-2个绿色蔬菜批发市场。在广大农村地区,创建2-3个环境优美小城镇。
  通过经济结构调整,基本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推广清洁生产技术,积极推行企业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开展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工作,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环境保护法律、政策与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科研条件与监测手段明显改善,环境信息统一发布与宣传教育得到强化,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与执法能力有较大提高。
  (三)主要计划指标
  1.环境质量预期目标
  (1)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护预期目标


  控制断面名称   所属流域  断面类型  目标
                       2000年  2005年
  中牟陈桥     淮 河    省 控   120mg/l  Ⅴ
  新郑黄湾     淮 河    省 控   60mg/l  Ⅳ
  中牟公路桥    淮 河    国 控   110mg/l  <70mg/l
  登封白沙出口   淮 河    省 控    Ⅱ    Ⅱ
  巩义七里铺    黄 河    省 控    Ⅳ    Ⅲ
  荥阳口子     黄 河    市 控   160mg/l  <80mg/l
  金水河      淮 河    市区内        Ⅳ
  东风渠      淮 河    市区内   劣Ⅴ类   Ⅳ
  熊耳河      淮 河    市区内   劣Ⅴ类   Ⅳ
  索须河      淮 河    市区内   劣Ⅴ类   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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