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实施“蓝天计划”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的通知
(粤民福〔2007〕12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完善福利设施”、使孤残儿童“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幸福成长”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五部委《
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民政部决定“十一五”期间在全国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以下简称“蓝天计划”)。根据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省将采取地方资金投入为主,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资助的措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加强我省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我省孤儿救助保障体系。为加强我省实施“蓝天计划”的领导,加快“蓝天计划”项目建设,参照民政部的做法,省厅决定成立实施“蓝天计划”领导小组,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处室(单位)的职责,现予印发。请各承担建设任务的市、县(市、区)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抓紧组织实施“蓝天计划”。
附件:
1、广东省民政厅实施“蓝天计划”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广东省民政厅实施“蓝天计划”领导小组及成员处室(单位)职责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
广东省民政厅实施“蓝天计划”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郑人豪 省民政厅副厅长
副组长:刘子鹏 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
成 员:
聂元松 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
詹欣锥 省民政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刘平波 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
战秀兰 省收养登记中心主任
方炎松 省慈善总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附件2:
广东省民政厅实施“蓝天计划”领导小组
及成员处室(单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