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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社区建设三个一工程的意见


  (三)建立社区警务工作室和治安巡防队。建成的警务工作室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并做到样式统一,标识统一,水电、电话及其它办公设施齐全,达到“十个一”:即一本工作日志、一本警民联系簿、一块警务公示栏、一张区域示意图、一套综合台帐、一个社区民警联系箱、一张接待群众时间表、一部报警求助电话、一本会议记录本、一部电脑(主要用于办理身份证、市区户口迁移、边境证、辖区自行车、机动车被盗等刑事、治安案件登记以及服务群众工作等初级办理事务)。每个社区治安巡防队原则上按6至10人配备。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建成一大批立足社区、面向居民、小型分散、方便实用的社区公益服务设施,是全面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促进我市社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各区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实施这一工程的重大意义,把它作为今年城市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界、驻社区各有关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关心、支持社区建设。

  (二)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社区建设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郑州市社区建设“三个一工程”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民政、卫生、公安3个部门为承办和协调单位。各区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规划,精心部署。民政、卫生、公安、规划、土地、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工程建设,确保社区建设“三个一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加大投入,落实资金。各区政府要将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同时要按照“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社区建设基本原则,广泛动员驻社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支持社区建设。凡是5月底前建成的“星光计划”项目,经检查验收合格,由市民政局给予资金补助。其它社区“三个一工程”建设要在8月底完工,届时,市政府将组织民政、卫生、公安、财政等部门,对各区社区居民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警务室和治安巡防队的建设情况进行逐一检查验收。经验收“三个一工程”项目全部合格的,对社区居民活动中心卫生服务站、警务室新增加建筑面积,市政府将按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但总补助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补助。实施情况较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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