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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平原绿化高级达标乡(镇)的决定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平原绿化高级达标乡(镇)的决定
(郑政文〔2002〕245号)


  平原绿化是我市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01年开展乡(镇)级平原绿化高级达标活动以来,我市各地广泛动员,科学规划,严格标准,注重质量,认真组织实施。2001年12月份,市政府对首批申请达标的乡(镇)进行了验收,新郑市孟庄镇、新密市刘寨镇林网控制率分别为91.6%、90.7%,达到平原绿化高级标准(林网控制率为90%)。

  为表彰先进,促进我市平原绿化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市政府决定,对新郑市孟庄镇和新密市刘寨镇给予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乡(镇)再接再厉,戒骄戒躁,继续提高造林质量,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各平原乡(镇)要认真学习平原绿化先进单位的经验,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争取早日实现平原绿化高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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