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确保工程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每一次降雨过程及时拦引径流入田、入堰和入库,尽可能增水总量;二是要加快提蓄水的进度,特别是行动迟缓的区县;三是要保护好现有的各类工程蓄水,严禁弃水发电、捕鱼、采藕。特别要管好塘、堰和冬(囤)水田蓄水,尽力保住现有的水源,严肃处理随意弃水的行为;四是充分发动群众,切实抓好渠系的防渗、清淤工作,做好抽死库容的准备,增强保水抗旱的能力;五是农机部门要抓紧机电提灌机械的维修改造,确保90%以上的提灌机械投入春灌;六是大力发动群众,因地制宜大搞以末级渠系改造和旱山村集雨节灌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小微型水利工程。
四、抓住机会,不失时机进行人工增雨作业
一是气象部门要充分发挥已建成的多普勒雷达的优势,精心制订方案,建立协调统一的全市人工增雨作业指挥机构,抓住每一次机会进行人工增雨作业;二是认真做好各种检查,尽快完成火箭车的年检,完成炮手的培训,及时购进和储备相应的物资,保证随时能够进行作业;三是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气象部门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四是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经费,确保人工增雨作业的经费需求。市财政将安排相应经费,专项用于购置炮弹和火箭弹的需要。
五、依法管理,认真做好水资源的科学调度
各级水利(务)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依法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切实肩负起抗旱用水调度的职责,严格用水计划,强化全市水资源的统一调度,按照“电调服从水调,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凡在我市内的水电站都要服从市、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保障春耕、春灌和春种用水。同时要加强取水、用水的协调,切实做到科学用水,避免发生水事纠纷。
六、加大投入,确保抗旱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市政府在已安排资金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抗旱救灾资金的投入力度,在人工增雨、提灌设施维修、渠道清淤防洪、人饮安全等方面将作进一步安排。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可用于当前的抗旱减灾工作,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抓紧衔接,抓紧安排,尽快按季节要求用于抗旱减灾工作中。各区县、各有关部门也要充分挖掘潜力,进一步安排相应抗旱资金,集中力量搞好渠道清淤防洪、提灌设施的维修。各级农业、水利、农机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和整合,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好的作用;财政、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省、市已安排资金及时到位,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