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现代信息服务业。制定信息服务业发展政策,健全信息资源商业性开发机制,积极发展数字内容产业,鼓励文化、出版、档案、广播影视等行业加工生产数字化产品,大力发展计算机系统集成,推广电子商务应用,继续加快发展电信服务业,切实加强广播电视服务业,支持发展宽带增值业务,积极发展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网络游戏、数字电视及网络电视、视频点播、联机检索、数据处理等新型信息服务业,力争培育3~5家以信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参与电子信息产业链延伸工作的市级领导、部门、县(区)责任人和分管同志要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切实做到思想统一,高度认识,行动迅速,把握产业链延伸工作各项重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有关县(区)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确保电子信息产业链延伸工作落实到位。要引进专业人才,加强对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管理与协调。
(二)加大投入,积极引导
1.建立多层次投入机制。加大对我市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扶持力度,形成政府政策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发展氛围。积极鼓励传统企业向信息产业转移。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信息产业局发挥部门优势,积极争取国家、省高新技术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出台我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各县(区)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把电子信息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根据我市产业链条、产业基地、专业园区配套需要,组织针对性强的专业招商。出台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土地、政策、资金等方面重点倾斜,促进信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三)强化调度,严格考核
1.对列入电子信息产业链延伸方案的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实行重点调度,对于新增项目,及时纳入调度范围,对于纳入本方案但投资不落实的项目,随时退出调度管理。
2.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对于基本建成的项目,要确保发挥实效,对于新开工项目,要确保资金到位,落实建设条件。各县(区)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围绕项目实施,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确定专人按时报送有关项目资料。
3.做好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使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行业化,对包含在企业集团的电子信息产业企业,与有关部门协调后,将有关数据剥离出来,纳入统计范围,确保数据真实、全面,充分体现县(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真实情况。
4.加强项目调度,完善项目管理评价制度。每月对纳入调度范围的重点项目和企业进展情况在中国滨州网站上予以公示;每季度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现场调度,并对项目进展情况在全市予以公布;不定期组织县(区)分管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到项目进展快、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进行现场观摩与交流;实行电子信息产业链延伸工作定期调度制度,每月3号前按要求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年末,由市电子信息产业链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电子信息产业链延伸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