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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关于深化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2.全市接送学生专用校车规范率、对接送学生的车辆上线检测率和驾驶员的培训教育率达100%;
  3.对学校、幼儿园的治安隐患排查到位率达100%;
  4.对城市和县城城区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交通管理安全设施的规划到位率达100%;
  5.学校禁毒达“四个百分之百”(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面达100%,在校学生对毒品危害的知晓率达100%,对涉及教职员工以及学生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查处率达100%,学生家庭对毒品危害知晓率达100%);
  6.公安机关党委成员和部门实行联系城市和县城城区学校、幼儿园制度面达100%;
  7.在全市学校、幼儿园建立“两公示、一监督”制度面达100%;
  8.“七进”(法制教育进校园、安全教育进校园、治安管理进校园、禁毒宣传进校园、交通管理进校园、消防管理进校园、网络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工作法推广实施率达100%;
  9.对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落实专人专办率达100%;
  10.学校、幼儿园组建安全保卫机构及专、兼职保卫人员配备率达100%,城市和县城城区内学校、幼儿园和农村寄宿制学校保安人员或门卫配备率达100%;
  11.落实学校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及网络安全员培训率达100%;
  12.全市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派驻率达100%。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4月30日-5月10日。一是健全机构,充实人员。为切实加强市警校共育办公室工作,从市公安局抽调2人、市教育局抽调2人到市警校共育办公室专门负责日常工作。各地也要按照市警校共育办公室的规模,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在党政网上开辟警校共育工作栏,及时传达信息,落实工作,进一步督促各地、各部门完善警校共育机制,推进校园警务工作。
  (二)实施阶段:
  1.5月10日-5月31日,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全省公安机关开展“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市上开展警校共育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完善各项软、硬件建设的目标任务。
  2.6月1日-6月15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考评要求及标准,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3.6月15日-6月25日,市警校共育办公室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问题突出的,将进行通报。检查验收的情况将作为评比各地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迎检阶段:7月,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深化工作,并做好迎接省上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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