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关于深化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7〕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关于深化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五月八日
深化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为落实公安部及四川省德阳、绵阳等地现场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省警校共育办公室将于今年7月对各地开展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建设等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为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我市通过检查验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实现“平安宜宾”为目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安、教育、财政、文明办、工商、文化、城管、交通、司法、规建、卫生、安监、民政、体育、广电、妇联、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单位及社区、村委会的密切配合下,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并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开展“警校共育”,大力推行校园警务,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构建“和谐平安宜宾”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1.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明显下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或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
2.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3.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增强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学校火灾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
4.涉校治安案件的查处和刑事案件的侦破率明显提高;
5.校园及周边的治安防范能力明显提高;
6.师生、家长对校园治安状况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二)具体目标
1.城镇商业繁华路段和流量较大的交通主干道两侧沿线学校、幼儿园上学放学时间,民警或协勤员在校园门口维护治安、交通秩序见民警、警车、警灯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