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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雷马屏监狱驻宜宾干休所和转运站房产处置有关问题的复函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雷马屏监狱驻宜宾干休所和转运站房产处置有关问题的复函
(宜府办函〔2007〕46号)
四川省雷马屏监狱:
你单位《关于将我狱驻宜宾干休所和转运站房地产进行处置的函》(川雷狱发〔2007〕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因雷马屏监狱驻宜宾干休所和转运站房地产属于国有资产,请你单位到该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申请,获取批文,并与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向宜宾市房地产管理局提出办证申请。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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