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郑政文〔2002〕2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郑州市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
为做好我市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险情(以下统称特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以人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在省政府、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专业指挥部的指导下,由市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迅速启动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制定并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方案,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灾害发展,消除险情,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领导
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组织和部门负责的原则。
(一)市政府成立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的副市长担任。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政府值班电话:7447146。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调度值班电话:7710000,传真:7710000。
(二)市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分设5个专业指挥部,分别由主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有关单位为牵头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牵头单位,办公室主任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第一专业指挥部负责道路交通、火灾、民用爆炸物和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值班电话:6222023?20019)
第二专业指挥部:负责工矿商贸企业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市经贸委负责牵头。(值班电话:7977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