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进行全国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普查的通知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
为认真做好全国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普查工作,现将劳动保障部《关于进行全国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普查的通知》(劳社信息函【2006】1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次普查是金保工程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全国范围内的普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提高这次普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高质量完成这次普查工作。
二、本次普查采用问卷方式进行,要求市、州级劳动保障部门填报问卷(二)和问卷(三)。具体指标项见普查表说明。
三、请以市、州为单位,组织专门技术力量,认真填报问卷(二)和问卷(三),并于2006年7月10日前以信函形式报省厅统计信息中心,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电子版。省厅收集齐后统一报送劳动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