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若干意见
(皖政〔2007〕9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的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经济与财政良性互动机制,认真解决收入增长有限性和支出需求扩张性的矛盾,切实改变“重收入、轻支出,重分配、轻管理,重投入、轻绩效”的观念,克服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现象,防止发生财政违法违规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
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面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跨越式发展、加速奋力崛起为主题,以资产管理为基础,以预算编制为龙头,以预算执行为关键,以支出效益为导向,以法治监督为保障,以金财工程为支撑,全面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安徽”服务。
(二)基本原则。贯彻上述指导思想,关键要把握以下原则:
公共性原则。按照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财政供给范围。保障社会基本公共需要,营造市场运行良好环境。着力解决政府职能越位与缺位的问题,建设发展财政、协调财政。
公平性原则。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让全省人民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设民生财政、和谐财政。
规范性原则。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完善预算决策与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行为,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着力解决公共资源配置效率问题,建设透明财政、法治财政。
绩效性原则。按照效益最大化的要求,确立绩效管理的理念,建立健全绩效预算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建立覆盖财政支出全过程的绩效评价制度和办法。着力解决财政支出效益问题,建设精细财政、绩效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