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乌政办[2007]266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乌鲁木齐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我市优势产业、支柱产业的技术素质、组织素质和管理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关于
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重要意义
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战略问题,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科技、环境和管理水平等诸多方面的综合反映,是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因素。“十五”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全面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工作,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目前我市质量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质量问题仍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比较薄弱,质量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质量技术基础建设相对滞后,促进质量振兴的配套措施和体系建设还不健全,难以有效应对日益严峻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和技术竞争压力;一些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生产条件差,产品质量还存在产品档次和水平低、可靠性不高的问题。
在推进乌鲁木齐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在更高层面和更深层次上实现质量振兴,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全市综合竞争实力,进一步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有效应对日益激烈市场竞争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质量兴市战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来抓,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