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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7年秋季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贺海洋 头屯河区区长
      张承义 米东区管委会主任
      杨志新 达坂城区区长
      马伊磊 市建委主任
      慕惠民 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嵇广江 市林业局局长
      樊新和 市规划局局长
      秦继军 市水务局局长
      辛建军 市国土局局长
      杨 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魏列佳 市文明办主任
      赵 青 市目标办主任
      张 强 市爱卫办主任
      刘海华 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 恒 新疆天山源水管理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2007年秋季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
  主 任:李占清(兼)
  副主任:嵇广江(兼)
      魏列佳(兼)
      赵 青(兼)
  成 员:晁慧、张献奎、董琪。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秋季造林绿化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验收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交通绿化。
  各区(县)(含两个开发区,下同)、各道路建设单位对所管辖区域内未绿化的道路两旁新植树木,对已绿化的道路两旁进行全面补植,更换枯死树木,不能漏植、缺株、断行。
  (二)庭院绿化。
  1.各区(县)具体统计辖区单位楼前屋后树木种植地点、数量,并组织各单位在秋季绿化中进行种植。
  2.各区(县)督促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庭院内的空地及遗弃绿地进行种植、补植。
  3.凡已办理树木迁移砍伐的单位,未按承诺完成绿地补偿,绿地率达不到35%的,由各区(县)负责监督其完成绿地补偿。对拒不完成的,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由各区(县)收缴其绿地补偿资金代行绿地补偿建设。
  (三)荒山绿化。
  各区(县)秋季继续开展荒山绿化,并对春季植树未成活树木进行更换、补植。
  (四)公共绿地。
  各公园、广场、街道绿地管理单位,在本单位院内增植各类乔灌木,增加绿量,提高绿地景观效果。
  (五)防护绿地。
  继续完善防护绿地种植工作,对大型防护绿地,如河滩、燕尔窝风景区林地等大片绿地进行补植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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