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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7年秋季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7年秋季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07]273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自治区、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武警及中央驻乌各单位,县级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
  《乌鲁木齐市2007年秋季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八日

  乌鲁木齐市2007年秋季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步伐,提高绿化覆盖率,增加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04〕105号)和《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共建园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乌绿发〔2005〕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充分调动全市各族人民参与绿化建设的积极性,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为把我市建设成为“亚心之都,国际都市,商旅名城,宜居城市”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2007年秋季造林绿化工作顺利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乌鲁木齐市2007年秋季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乃依木·亚森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吕德祥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张 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隋吉平 副市长
      买合苏提·胡加木尼牙孜 乌鲁木齐警备区副司令员
      李宏斌 市长助理
  成 员:李占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木拉提·木孜帕尔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 晨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蒙志鹏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徐 彬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马宏伟 乌鲁木齐县县长
      阿里木江·买买提依明 天山区区长
      乌买尔江·买买提 沙依巴克区区长
      菅 锋 新市区区长
      陈 钢 水磨沟区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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