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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检查制度》、《较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与跟踪制度》和《部门联合执法制度》的通知

  (七)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1.特种设备是否按有关规定办理了使用登记手续,特种设备的维修改造是否按程序进行申报。
  2.特种设备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技术档案、台帐、登记表,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维修保养制度。
  3.特种设备设施是否有年度检验计划和安排,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能否达到100 %,存在问题隐患能否按规定整改,有无检验报告的存档制度或记录。
  (八)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1.是否建立了危险源排查、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危险源档案和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是否齐全。
  2.有无危险源的检查制度,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了预先分析。
  (九)安全投入情况
  1.按照国家规定和上级要求,是否按标准保证了足额的安全投入(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隐患整改资金、职工工伤保险的缴纳、煤矿等高危行业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等)。
  2.是否做到了安全设施齐全,劳动保护设施、防护品满足要求,尘毒作业场所防护措施达到了国家标准。
  (十)隐患识别和整改情况
  1.有无隐患识别机制,有无开展隐患识别机制的活动记录,是否做到了对有关隐患有分析报告,并建立了隐患台帐。
  2.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岗位,较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较大隐患整改计划资金到位并限期整改。
  (十一)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1.应急预案制订情况。包括能否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制订应急预案,并有不断改进与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度,有应急预案的管理档案,有保障应急预案实施的程序。
  2.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包括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报告、演练效果分析。
  3.能否根据演练情况和生产情况的变化,不断改进应急预案。
  (十二)事故管理情况
  1.事故上报情况。包括各类事故按规定、时限进行上报,对事故进行统计、对比、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的情况。
  2.事故调查情况。能否做到事故调查程序合法,事故调查及时,信息资料详实、充分、完整,事故调查报告符合规范。
  3.事故结案情况。事故处理结案能否做到造成事故的原因清楚,责任划分明确,事故性质认定准确。
  4.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落实情况,即:查清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教育职工群众,处理事故责任者。
  七、安全检查采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定计划、定措施、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存在的较大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或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对超出管理或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的当地政府或部门报告。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依法查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每次开展安全检查时,要认真、完整地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并在检查结束后半年之内对本检查组上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跟踪督查,对依然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重处、重罚和严肃处理,直至整改完毕。《安全检查记录表》要作为重要档案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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