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大力构建区域性保险市场体系,发展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推进养老保险,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广泛参与社会管理,提高保险在经济、农业、教育、养老、医疗、文化等各个领域的渗透力;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积极办好高额医疗保险、工伤补充医疗保险;大力发展公众责任保险,不断建立和完善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相结合的宜宾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开发面向农业、民营企业、高科技企业、第三产业、养老、医疗、教育、消费信贷等有巨大潜力的保险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切实解决保险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保障需求。
三、积极发展“三农”保险,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根据优势特色农业发展和抗风险需要,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市情的“三农”保险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保险公司、龙头企业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按照“先起步,后完善;先试点,后推广”和“政府主导、政策支持、农民参与、以险养险”的原则逐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努力探索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发展模式,有步骤地建立多形式经营、多渠道支持的农业保险体系。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业务范围,并给予政策支持。大力发展县域保险,制订符合实际的发展措施,依托主要城镇,辐射周边乡村,建设营销服务网络。2010年末,力争实现全市“县县有保险机构,乡乡有服务网点,村村有保险服务”的目标;稳步探索和扩大“三农”保险试点地区和试点险种范围;继续办好村干部养老保险、校方责任保险、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外出务工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继续办好农民房屋综合保险、私营企业业主的财产保险,努力增强农民的保险保障程度。
四、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宜宾市是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多发地区,要充分发挥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利用保险事前防范和事后补偿相统一的机制,充分发挥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减少灾害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等方式,发展安全生产责任、建筑工程责任、产品责任、公众责任、执业责任、董事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保险业务。在煤炭开采等行业推行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所、境内外旅游等方面推广。完善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探索通过专业保险公司进行规范管理和运作。进一步完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通过试点,建立统一的医疗责任保险。推动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