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引导商用和民用节能。宜宾质监局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规建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研究制订宜宾市节能产品推荐目录和宜宾市推广绿色照明工程的意见,引导和鼓励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采用高效节能的空调、照明设备及其他电器等。
四、培育节能型产业体系
(一)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立足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实现经济增长。优先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努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逐步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积极培育产业集群,引导产业聚集发展,充分发挥产业集群的成本优势、创新优势和扩张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促进产业集约集聚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制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政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工业、传统产业带动和数量扩张带动,向三次产业协同带动和高新技术优化升级带动转变,向资源集约、产业集群、人才集聚、布局集中的发展方式转变。
(二)限制产能过剩行业和高耗能产业发展。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予以关停并转。市发展改革委要根据我市实际和省政府制定的关于水泥、煤炭、焦炭、电石、纺织等行业结构调整的意见,研究制订相应的实施意见。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经委、宜宾质监局、市统计局等部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研究制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理能耗指标,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严格控制新建设高耗能项目。对高耗能行业(企业)存量部分,要积极实施国家新的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制度。
(三)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高效清洁能源,逐步减少原煤直接使用,鼓励原煤入洗,提高煤炭用于发电的比重,加大煤矿瓦斯气的开发利用,探索发展煤炭气化和液化,提高转换效率。加大水能资源梯级开发利用力度,新建一批水电站,进一步推进小水电建设。加快核电建设研究论证,积极发展核电。积极推进我市天然气输气、配气设施建设,完善市内天然气管网,全面完成市区内锅炉“煤改气”工程。加大以沼气为主的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力度,推进生物柴油和乙醇燃料等替代能源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改变能源供应结构,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规建局、市水利局、市经委、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委农办等部门研究制订具体措施,进一步优化全市用能结构。
五、建立节能科技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