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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200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漯河市200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漯职改办[2007]2号)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保证2007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豫职改办〔2007〕6号文件安排,现就我市本年度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送市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的材料
  (一)各单位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    年度    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以及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上报的与纸质《评审简表》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其中《资格审查表》中的“外语考试情况”一栏中须注明考试的年度、等级、考试成绩(考试合格)或免试等情况。经审查合格后按参评级别接收申报人员《评审简表》的电子文本。
  (二)各单位应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三)驻漯单位或委托我市代评的人员,委托参评人须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
  二、报送各系列评委会的材料
  (一)《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三份,中、初级一式二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相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二)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高级一式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单位类型需注明城市初中、城市高中、农村初中、农村高中或其他教育机构。申报中级的《评审简表》一式30份,初级一式25份(中、小学中级实行编码评审、另行安排)。
  (三)参加答辩人员的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五)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六)任现职以来(高级为近5年,中级近4年,初级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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