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旅游设施建设,完善“八大”旅游板块功能。(市旅游局牵头负责)
建设“金融一条街”。(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发展会计、审计、律师、公证、仲裁、咨询、评估等咨询服务,大力推广代理、代办、经纪、拍卖等商品市场中介服务方式。(市服务业办公室牵头负责)
(六)十大产业链延伸工程。
实施“1238”工程,突出名牌带动战略,培植中小企业名牌。(市经贸委牵头负责)
新兴产业膨胀工程。加快建设汽车、造船、飞机及其零部件产业链项目,打造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产业集群。(市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技术自主创新工程。指导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和重点实验室。(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通信网络升级改造工程,实现通讯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融合。(市信息产业局牵头负责)
广播电视数字化工程。(市广电局牵头负责)
电子政务建设工程。(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八)防洪减灾工程。
搞好徒骇河、马颊河、德惠新河、潮河等河道疏浚治理;全部高标准完成沿海防潮堤建设,配合搞好国家南水北调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市水利局牵头负责)
建设沿海大风、风暴潮等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黄河三角洲人工影响天气示范基地。(市气象局牵头负责)
(九)区域协调发展工程。
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加快“北带”开发,积极承接天津滨海新区辐射。(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十)节约型社会建设示范工程。
全面推进循环经济综合试点,建设一批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培训基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国家级鲁北生态工业园及无棣、沾化生态湿地循环经济示范园。支持循环产业链条和循环式生产示范企业建设。(市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加强工业用水定额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市水利局牵头负责)
开展创建节约型城市、节约型机关、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节约型家庭活动。(市经贸委牵头负责)
(十一)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搞好重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救治机构和紧急救援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防治体系。全面实现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改造。(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十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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