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5%。(市经贸委牵头负责)
(八)社会保险覆盖面达到9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市劳动保障局牵头负责)
(九)将耕地保有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和主要污染排放物总量减少等3项指标分解到各县(区),并建立定期公布的相应制度。(市国土资源局、经贸委、环保局按照职责牵头负责)
三、重大工程和项目责任主体和分工
(一)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
农业综合开发、良种繁育推广、配方施肥与沃土、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优质粮食产业示范工程。(市农业局、发改委、财政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检疫检测体系,抓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市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积极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调整优化农业布局,着力建设五大特色农业经济区项目、实施“3611”农业产业化工程。(市农业局、科技局按职责牵头负责)
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工程。(市发改委、建设局按职责牵头负责)新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程、“城中村”改造工程。(市建设局牵头负责)
生态村建设工程。(市环保局牵头负责)
农村教育培育工程。(市劳动保障局牵头负责)
(二)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推进长(春)深(圳)高速、荣乌高速、滨德高速滨州段建设。(市公路局牵头负责)
实现滨州铁路滨港线正式运营,推进黄(骅)大(家洼)铁路滨州段、德滨烟铁路滨州段建设。(市地方铁路局牵头负责)
滨州港建设工程。(市交通局牵头负责)
与黄骅大港对接,渤海大桥建设。(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大高通用航空城建设工程。(沾化县牵头负责)
(三)电源基地建设工程。
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国电博兴电厂2×1000MW、沾化电厂2×660MW火电项目,加快推进鲁北生态电厂2×300MW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开工建设2×1000MW火电项目。(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四)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工程建设。
抓好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和地热等再生能源、洁净能源项目建设。(市发改委、经贸委按职责牵头负责)
(五)服务业链条延伸工程。
引进物流企业,加快七大物流中心建设。(市服务业办公室牵头负责)
在城区内规划专业市场或专业街,加快推进建设。(市服务业办公室、规划局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