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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滨政发〔2007〕47号)


滨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明确市、区、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管理中的主要职责,理顺城市管理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切实形成市为主导、区为重点、办事处为基础、社区(村居)为配合的分工科学、责权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城市管理格局,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调动各级管理城市的积极性、主动性,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体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通过实行“两级(市、区)政府、三级(市、区、办事处)管理、四级(市、区、办事处、社区)网络”,科学确定市、区、办事处三级管理职责与职权,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体制,把城市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拓展到社区,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发挥城市管理效能,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范围清晰、责任落实、运转协调、监管到位”的城市管理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权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和到基层、进社区、属地化、网格化的基本思路,突出区、办事处、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导、载体和行政隶属作用,明确各自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强化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管理中的基层、基础地位,使城市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从基层抓起,从基础抓起,真正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二)建管并重、重在管理。坚持建管并重、重在管理的理念,把城市管理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按照谁管辖、谁参与、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加快形成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功能互补、有机衔接、优势整合、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按照放开、搞活的原则,打破“铁饭碗”,加快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和社会化经营进程,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形成“宣传舆论有力、市民认识到位、公众监督广泛、社会共驻共建”的城市管理新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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