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来我市设立公司、区域分拨中心、配送中心、流通加工中心;引导工商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将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业务剥离自营,或者将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企业经营;依托本地物流企业,通过兼并收购等形式,整合资源,壮大规模,健全物流功能,组建一批组织完善、管理先进的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
(五)加快物流标准化与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物流技术标准,采用标准化、系列化、规范化的运输、仓储、装卸、包装设施以及条形码、信息交换、智能标签等技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构筑滨州物流信息公共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物流在线跟踪与过程控制。将青岛海关驻滨办、滨州检验检疫、公路、港口等物流信息整合集成起来,建立统一的基于互联网与EDI的数据交换平台;构建全市范围内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促进物流企业和工商企业应用条形码(BC)、电子数据交换(EDI)、管理信息系统(MIS)、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等物流理论和技术,实现货物运输信息的快速传递、加工与管理,使物流企业实现调度管理科学化、货物配载智能化、装卸搬运机械化、账目结算电子化,形成物流信息化新格局。
(六)推广供应链管理方式。转变企业管理模式,引入供应链管理,提高整个供应链的竞争力。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共享供应链各节点信息,对整条“链”上的商流、物流、信息流进行协调与控制,建立商流、物流、信息流相结合的物流模式,实现供应链一体化管理。
(七)加强物流管理工作。运用现代管理技术,改造传统物流业。宣传普及物流知识,引导企业物流外包。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和引进物流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建立现代物流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运行分析制度。充分发挥物流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规范与自律。
三、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资金扶持政策。从2007年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列支专款用于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主要用于对重点物流项目贷款贴息、资助或参股,对先进物流技术、设备、人才等的引进或更新进行补助。
(二)项目立项政策。对市里确定的重点现代物流项目,有关部门要加快办理立项手续;做好对现代物流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不得以任何名义截流下放给企业的投资决策权;对利用政府资金补助或引导扶持建设的物流项目,减少审批环节,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