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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房地产管理局被国家建设部授予全国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先进单位称号的表彰通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房地产管理局被国家建设部授予全国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先进单位称号的表彰通报
(郑政文〔2003〕25号 二ΟΟ三年二月十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管局)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邓 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商贸城和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目标,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使我市房地产业投资和房地产业增加值等综合指标保持了快速增长;房地产开发规模调控初见成效;公房出售力度增强,房改房上市步伐进一步加快;房改资金归集力度加大,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增长迅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工作有了明显进展,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二手房上市取得历史性突破;物业管理继续健康发展,租赁市场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产权产籍管理更加规范,房改房办证进一步加快。房地产业的发展,有力拉动了郑州 市的经济增长。由于成绩显著,2003年元月,市房管局被国家建设部授予“全国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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