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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郑州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郑州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郑政文[2003]32号 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2002年,我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在全市开展了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经过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治理整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新密市政府等20个先进单位和赵高翔等4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
郑州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

  新密市政府

  新密市公安局

  新密市监察局

  新密市城关镇政府

  新密市岳村镇政府

  新密市来集镇政府

  登封市政府

  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登封市大冶镇政府

  登封市国土资源局法制科

  荥阳市国土资源局

  荥阳市公安局

  巩义市国土资源局

  巩义市公安局

  巩义市涉村镇政府

  新郑市国土资源局

  二七区国土资源局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郑州市公安局治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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