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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2年度郑州市创建“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市)、区”及“三无乡镇”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2年度郑州市创建“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市)、区”及“三无乡镇”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郑政文[2003]31号 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2年,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积极开展创建“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市)、区”和“三无乡镇”活动,为保护郑州市国土资源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等39个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刘玉凤等66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创建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市)、区先进单位(5个)

  管城回族人民政府

  巩义市人民政府

  中牟县人民政府

  新郑市人民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

  二、创建“三无乡镇”先进单位(34个)

  巩义市站街镇人民政府

  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

  巩义市大峪沟镇人民政府

  巩义市芝田镇人民政府

  荥阳市崔庙镇人民政府

  荥阳市汜水镇人民政府

  荥阳市高阳镇人民政府

  荥阳市峡窝镇人民政府

  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

  中牟县芦医庙乡人民政府

  中牟县三官庙乡人民政府

  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新郑市八千乡人民政府

  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

  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

  登封市阳城工业区人民政府

  登封市徐庄乡人民政府

  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

  新密市平陌镇人民政府

  新密市曲梁乡人民政府

  新密市刘寨镇人民政府

  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

  管城区十八里河镇人民政府

  管城区南曹乡人民政府

  金水区姚桥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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