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2年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郑政文[2003]35号 2003年3月4日)
各区人民政府,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2年,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紧紧围绕加快城市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商贸城和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这一主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了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金水区人民政府等27个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先进单位和王建业等6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
郑州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名单:
金水区人民政府
中原区人民政府
二七区人民政府
管城区人民政府
邙山区人民政府
郑州市公安局
郑州市市政管理局
郑州市环保局
郑州市规划局
郑州市工商局
郑州市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中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邙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办事处
金水区祭城镇政府
中原区创建办
中原区中原乡政府
中原区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二七区建中街街道办事处
二七区淮河路街道办事处
二七区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邙山区刘寨街道办事处
郑州桥南新区管委会
管城区北下街街道办事处
管城区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
管城区城东路街道办事处
二、先进个人名单:
王建业 王铁良 姚 实 陈木法 胡 影 何守华
袁晓香 宋建举 牛景洲 杨连增 冯 杰 邵金安
李金鹏 杨嵩岭 陈 巍 魏东一 孔祥福 张 超
李 斌 张建民 乔红伟 张春阳 姚友谊 武福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