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全程助产责任制推广计划》的通知
(深卫妇发〔2001〕8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驻深医疗保健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确保母婴安康,适应以病人为中心的改革方向,满足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全程助产责任制。现将《深圳市全程助产责任制推广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深圳市全程助产责任制推广计划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深圳市全程助产责任制推广计划
全程助产责任制,是从确保母婴安康出发,由同一名专责助产士,向进入产房至产后2小时的产妇,提供科学、安全、综合(生理、心理、社会适应能力)、全程系统服务的一种工作模式。
一、开展全程助产责任制的背景
产时保健是孕产妇系统保健的中心环节,传统的产房管理模式是以医务人员为中心设置的,已同人们的需求及以病人为中心的改革方向极不适应;且由于分娩发作的随机性较大,助产人员工作时间与工作量不一定成正比,容易留下医疗隐患。
我市妇儿医院从1999年起,改革传统的产房管理模式,建立并实施了一整套全程助产责任制制度。诸如助产士实行弹性工作制,即除了值班者外,其余助产士的工作时间,视产妇的需要而定;产妇进入产房后,由同一助产士负责提供为她观察产程、接生、产后,直至产后2小时送达爱婴区为止的全程系统的服务。市妇儿医院近二年的实践证明,全程助产责任制不但未增加助产人员,而且还提高了工作时间内的实际效果。
作为一种新的产时服务模式,全程助产责任制体现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调动了产妇与助产士的主观能动性,密切了医患关系,提高了产科质量,进一步确保了母婴安康。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普及推广。各单位领导要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
二、开展全程助产责任制的范围和对象
1、实施范围:全市有产科的医院都要创造条件,逐步开展,一年内全部实施。
2、服务对象:进入产房至产后2小时的产妇,要求全部提供全程助产责任制服务。
三、全程助产责任制的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