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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城路内植树造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城路内植树造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文〔2003〕49号 2003年3月12日)


市内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环路内植树造绿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郑州市环城路内植树造绿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尽早解决市区黄土裸露和冬季缺少绿色的问题,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结合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2003年在市区三环路以内实施植树造绿工程。为了确保该工程顺利、有序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03年,市区三环路以内完成新植乔木25万株,灌木200万株,新建绿地200万m2(具体任务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位于环路以外的上街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参照植树造绿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本辖区种植乔木、建设绿地力度,2003年,上街区要完成新植乔木1万株,新建绿地10万m2,新建花园式单位及绿化达标生活区5个;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完成新植乔木0.5万株,新建绿地7万m2,新建花园式单位及绿化达标生活区4个;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新植乔木0.5万株,新建绿地7万m2,新建花园式单位及绿化达标生活区4个。

  二、植树造绿工程实施范围

  市区三环路以内(南至南三环路,北至北环路,东至107国道,西至西环路)和上街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所有单位庭院、居住(生活)区、公共绿地、都市村庄和道路、铁路、河渠两侧等,凡是适宜栽植树木建设绿地的地方,都要实施植树造绿。

  三、栽植树木原则

  1.适地适树,以乡土树种为主;

  2.提高常绿树种比例,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植株数量比例为2:3,常绿灌木与落叶灌木植株数量比例为1:1;

  3.见缝栽树,尽可能多种树,多栽片林;

  4.要种大苗,树木规格一般为常绿乔木胸径大于4厘米,落叶乔木胸径大于5厘米。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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