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郑州市200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郑政文[2003]52号 2003年3月18日)
2002年,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整改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巩义市人民政府等50个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邱学峰等100名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附件:
郑州市200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单位(50个)
巩义市人民政府
上街区人民政府
新郑市人民政府
中原区人民政府
金水区人民政府
郑州市交通局
郑州市市政管理局
郑州市公用事业局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
郑州市电业局
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郑州市卫生局
郑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
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
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
荥阳市豫龙镇人民政府
荥阳市高阳镇人民政府
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巩义市煤炭局
新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新郑市公安局
新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新郑市国土资源局
中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金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郑州市中原区经贸委
郑州市二七区国土资源局
管城回族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邙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消防科
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
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
郑州市安全生产教育中心
郑州卷烟厂
郑州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油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