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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申报2005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申报2005年上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深卫科发[2004]57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学会、市医学培训中心、各有关单位:
  2005年上半年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按《深圳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深卫科发[2003]10号)执行。
  二、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深圳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下载网址:http://www.szhealth.gov.cn,从科教处下载区下载),由申报单位统一(各区级单位需加具区卫生局意见,通过各区卫生局申报)向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三、市级学会各专业委员会2005年上半年拟举办的学术会议需提出计划,与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一起向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后,方可按市级学术会议授分。
  四、申报截止日期:2004年12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受理及收费:报送申报表时需交纳评审费。项目受理及收费等具体事务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市医学培训中心负责。

  附件: 关于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有关问题通知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关于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学会、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托我中心承办申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等具体事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表务必于2004年12月3日前送深圳市医学培训中心。(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田贝一路七号大院2号楼302室,联系电话 25639935)。
  2.报送2005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备案项目时须交纳评审费,逾期未交评审费,作放弃项目申报处理。
  评审费收费标准:
  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项250元。

  深圳市医学培训中心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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