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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制拆除金光宾馆的批复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制拆除金光宾馆的批复
(郑政文[2003]96号)
市107国道综合整治指挥部,市行政执法局:
你们《关于强制拆除金光宾馆的请示》(郑国指文[200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强制爆破拆除位于107国道东侧的违章建筑金光宾馆。
二、
市政府授权市107国道综合整治指挥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市公安局、市电业局等有关部门实施对金光宾馆的强制爆破拆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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