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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荥阳市贾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荥阳市贾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郑政文〔2003〕98号)


荥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局部调整贾峪镇土地利用规划的请示》(荥政文[2003]28号)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你市调整《贾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将以下地块调整为建设用地区:

  1.邢村以南、寺河水库以北7.5734公顷基本农田,2.6394公顷未利用地;

  2.邢村东北、小寨村西北公路两侧9.7872公顷一般农田。

  以上20公顷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已由省追加。

  二、将以下地块调整为基本农田:

  1.寺河村以东4.2300公顷一般农田;

  2.寺洼村西南1.5600公顷一般农田;

  3.小寨村东南1.7834公顷一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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