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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04-2010年全科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04-2010年全科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近几年我市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蓬勃发展,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工作也逐步开展,并取得较好成效和经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卫生部《关于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意见》(卫科教发[2000]第34号)的精神,加快我市全科医学教育发展,建立一支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促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深入、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2004-2010年全科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粤卫[2004]193号),结合我市社区卫生服务需求特点,特制订了《深圳市2004-2010年全科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月十日

深圳市2004-2010年全科医学教育发展规划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做出了“加快发展全科医学,培养全科医生”的重要决策,为贯彻这一重要决策,卫生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十部委于1999年发布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把人员队伍建设作为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持久、健康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抓紧抓好,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适应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需求”,2000年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意见》(卫科教发〔2000〕第34号),提出“加快发展全科医学教育,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深入、健康、持续发展”。为落实以上文件精神,加快我市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人才培养步伐,结合我市社区卫生服务需求,现制定《深圳市2004-2010年全科医学教育发展规划》。
  一、 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以社区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为中心,按照长远发展与当前需要相结合和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逐步完善的原则,以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为核心,以师资培训和岗位培训为重点,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到2010年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较为完善的全科医学教育体系,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数量充足的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为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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