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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邙山区古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邙山区古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郑政文〔2003〕118号 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邙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古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的请示》(邙政文[2003]14号)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你区调整《邙山区古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1997-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将以下地块调整为建设用地区:

  1.古花公路以北、郑邙公路以东、彭岗路以南、惠济桥村以西150.3612公顷基本农田,3.2175公顷一般农田,2.3200公顷园地;

  2.郑邙公路以西、武庄村以北3.0000公顷基本农田,1.0000公顷一般农田,0.6667公顷园地;

  3.古广公路以北、孔庄村以东2.0000公顷基本农田;

  4.郑邙公路以东、索须河以南3.0000公顷基本农田;

  5.防汛路以西、老郑邙路以北1.1500公顷基本农田,2.0475公顷一般农田;

  6.古花路以南、京广铁路以西2.3733公顷基本农田,3.5200公顷一般农田。

  以上共调整基本农田161.8845公顷,一般农田9.7850公顷。

  二、使用的建设用地指标为171.6695公顷,其中,使用折抵指标100公顷、古荥镇自身指标50.4333公顷,其余21.2362公顷由花园口镇调入。

  三、将以下地块调整为一般农田:

  1.郑邙公路以西、姚庄村以东5.4000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2.郑邙公路以西、徐庄村以北14.5333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3.郑邙公路以西、小彭庄村以南3.0600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4.郑邙公路以东、索须河以南3.0000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5.郑邙公路以西、大彭庄村以南2.4000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6.郑邙公路两侧、大彭庄以北9.4600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7.郑邙公路以东、乡政府鱼池以西4.0000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8.京广铁路以东、郑邙公路以西1.7000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9.古花公路以北、钓鱼台村以南2.0000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以上共调整为一般农田45.553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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