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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邙山区原老鸦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邙山区原老鸦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郑政文〔2003〕120号 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邙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老鸦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的请示》(邙政文[2003]16号)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你区调整《邙山区原老鸦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将以下地块调整为建设用地区:

  1.陈毛路以西、三所铁路以北、杜庄村以东26.5000公顷基本农田,2.1467公顷园地,2.4533公顷水域;

  2.双桥村西北3.3333公顷一般农田;

  3.石苏干沟以北、下坡杨村南6.6667公顷一般农田;

  4.石苏干沟以北、农经二路以东2.3800公顷一般农田;

  5.农经二路以东、三所铁路以南13.7216公顷基本农田;

  6.农经二路以西、郑邙路以东3.1000公顷一般农田。

  以上共调整基本农田40.2216公顷,一般农田15.4800公顷。

  二、以下地块调整为基本农田:

  1.310国道以南、省体育场以北28.6667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2.310国道以南、北城新村以北6.3800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三、将以下地块调整为一般农田:

  1.郑邙公路以东、310国道以北3.3250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2.石苏干沟以北、苏屯村以西2.6000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3.郑邙公路以东、杜庄村以西2.1733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4.郑邙路以东、薛岗村以南1.7100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5.郑邙公路以西、三所铁路以南3.4533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6.郑邙公路以西、双桥村以东4.9333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7.郑邙公路以西、双桥村以北2.4600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

  以上共调整为一般农田20.6549公顷。

  四、需补划的40.2216公顷基本农田,由原老鸦陈镇自身补划35.0467公顷,其余5.1749公顷由古荥镇负责落实补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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