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领导:市教育局分管局领导。
2.2.5 后勤保障组:负责组织、供应急需救灾物资等。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计财审计处、产业办;
责任人:市教育局计财审计处处长、产业办主任;
责任领导:市教育局分管局领导。
2.2.6 善后处理组: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慰问,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工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计财审计处、基础教育处、各相关学校。
责任人:市教育局工委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处处长、计财审计处处长、基础教育处处长、各相关学校负责人。
责任领导:市教育局各分管局领导。
各区教育局也应成立相应的防洪防风指挥部和各应急组。
3 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预警信息
市教育局防洪防风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局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与气象和上级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对重大气象灾害,及时报送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和各成员单位。
当气象部门预报和上级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和台风灾害信号时,局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应及时通知各单位做好相应准备。
3.2 灾害信息
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以及财产、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灾害发生后,局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必须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由综合协调组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上报市三防指挥部,核实灾情后续报。
3.3 预防预警准备和保障工作
思想准备:各学校要将防洪、避险、自救、逃生等常识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内容,组织开展避险逃生演练,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计财审计处要加强对学校防洪防风工作的指导,各学校要加强防洪防风知识宣传,增强师生预防台风、洪水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洪防风工作。
组织准备: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防洪防风组织,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抢险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