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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局防洪防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1.4.2 防洪防风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校为主。

  1.4.3 防洪防风工作以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防抢结合的原则。

  1.4.4 防洪防风工作按照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利益。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市教育局设立防洪防风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防汛防风工作,其日常办事机构防洪防风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总指挥:市教育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各处室、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

  2.2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各应急组主要人员及职责如下:

  2.2.1 综合协调组:信息沟通联络,险情汇总上报,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灾工作,落实上级领导对抢险救援的指示。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办公室;

  责任人: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责任领导:市教育局分管局领导。

  2.2.2 抢险救灾组: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学前教育处、国际合作与民办学校管理办公室;

  责任人: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高等教育处处长、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学前教育处处长、国际合作与民办学校管理办公室主任;

  责任领导:市教育局分管局领导。

  2.2.3 安全保卫组:配合市三防办等有关部门组织学校保安设置警戒区域,保卫重要目标,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德育工作处;

  责任人:市教育局德育工作处处长;

  责任领导:市教育局分管局领导。

  2.2.4 医疗救护组:负责联络、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及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理,检查、检测水源和食品,防止和控制疫情发生。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责任人: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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