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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查处纠正阶段(2007年10月15日至11月24日)。各区、市、县、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局)、监察局要密切配合,开展查处纠正工作,严格依法按程序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各区、市、县、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局)、监察局在2007年10月19日前,填写《统计报表通知》附件2、3、4、5、6共五个表格,并共同写出阶段进展报告报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汇总后,于2007年11月24日前填写《统计报表通知》附件1表格并写出查处纠正阶段进展报告报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

  (三)督查整改阶段(2007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各区、市、县、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局)要针对清查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制定出以完善制度和程序、明确执法责任为重点的整改方案,结合本地实际于2007年12月19日前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建设用地报批程序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及认真总结土地管理经验,深入分析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问题的书面报告,并向市国土资源局上报本行政区域开展百日行动的工作总结和所有相关报表。各区、市、县、开发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要负责督查所属辖区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整改工作,检查率要达到百分之百。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将组成督查组,对自查清理、查处纠正工作以及第七次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市国土资源局要汇总各地意见和建议,针对贵阳市实际,于2007年12月25日前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对完善建设用地报批程序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及认真总结土地管理经验,深入分析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问题的书面报告。

  附件1.贵阳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贵阳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宣传提纲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贵阳市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 恒(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莫 惹 (市政府副秘书长)

  沈可定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新宇 (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吴湘贵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于惠志 (市监察局副局长)

  周 翔 (市发改委副主任)

  龚新明 (市经贸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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