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内江市第二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的通知
(内府函〔2006〕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为切实保护好我市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静宁寺等十处文物点确定为我市第二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将该十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其保护范围予以公布。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认真落实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切实做好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
附:内江市第二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其保护范围
二〇〇六年三月七日
附:
内江市第二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其保护范围
一、静宁寺:清代、古建筑类、威远县向义镇
文物保护范围:静宁寺围墙以外南向2米;东、西、北向各7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该文物保护范围边界外东、南、西、北各50米以内。
二、佛尔岩:唐代、石窟寺类、威远县东联镇
文物保护范围:寺庙围墙外东、南、西、北各2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该文物保护范围边界向东、南、西、北各50米以内。
三、盐神庙:清代、古建筑类、资中县罗泉镇
文物保护范围:东以盐神庙正殿屋后20米小路为界;南以塔水桥河边15米为界;西以子来桥石刻在内33米为界;北以公房相连各排为界。
四、铁佛镇南华宫:清代、古建筑类、资中县铁佛镇
文物保护范围:东以万寿宫厢房墙脚为界;南以后殿墙脚往南10米为界;西以厢房外墙脚往西8米为界;北以铁炉街为界。
五、新正街民居:清代、古建筑类、资中县重龙镇
文物保护范围:东至人大宿舍、五金公司大楼;南至西街边缘;西至政协大楼;北至后西街边缘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