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根据摸底调查情况拟订《征地工作方案》、《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方案》、《多途径补偿方案》和《征地安置方案》。
1.《征地工作方案》由市国土资源局拟订,市指挥部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2.《征地补偿方案》由区国土资源分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市指挥部同意后,由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3.《多途径补偿方案》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和区指挥部根据被征地农村集体和被征地农民的实际情况拟订,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市指挥部同意,经被征地村集体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同意后由区人民政府公布,区征地工作机构组织实施;
4.《征地安置方案》由区国土资源分局拟订,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市指挥部同意,由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区征地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确保征地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四)完善办公条件
购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配备必要的办公用房和交通工具。
(五)制定工作制度
在收集有关资料图件的基础上,编印有关宣传资料,设计有关工作表册,制定有关工作制度。
(六)做好宣传工作
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按规定和要求做好征地前的公告、公示和听证工作。
(七)加强业务培训
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从事征地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明确征地工作的职责和任务,使征地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工作方法,确保征地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严格资金管理
市国土资源局在市指挥部确定的银行开设征地补偿经费专门账户,区国土分局要按要求,在相应银行所属分支机构开设征地补偿经费专门账户。
(一)征地补偿经费管理
1.征地补偿经费拨付及运行
贵阳环城高速公路南环线征地补偿资金分货币补偿资金和多途径补偿资金两部分。货币补偿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多途径补偿资金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审定的标准拨付给区国土资源分局专户,专款用于多途径补偿。
贵阳环城高速公路南环线征地补偿经费由市指挥部拨到市国土资源局专门帐户,由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按标准拨付区国土资源分局专户。
银行及所属分支机构要按照“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直补被补偿人”的原则对以货币方式进行补偿的征地补偿经费实行统一封闭管理,保证征地补偿资金在补偿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前,在银行上下行之间的专户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从专户中调度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