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环城高速公路南环线建设项目征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环城高速公路南环线建设项目征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7〕125号)


南明区、花溪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环城高速公路南环线建设项目征地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九日

  贵阳环城高速公路南环线建设项目征地工作方案

  贵阳环城高速公路南环线的建设对缓解贵阳市交通拥堵,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发展空间,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展示城市新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保证贵阳环城高速公路南环线建设项目征地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征地前期准备工作

  对建设项目征地进行依法补偿是国土资源部门的法定职责,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同级政府领导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指导下,依法做好征地前期工作。

  (一)组建征地工作机构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04〕5号)的规定,贵阳环城高速公路南环线建设由贵阳市政府和沿线区政府组织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统一征地工作。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由国土资源、林业、房管、交通、建设、公安等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的征地协调机构,并从有关部门抽调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业务精、能吃苦耐劳的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承办具体事务。

  (二)开展调查摸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04〕5号)的有关规定,对被征地范围的土地现状及被征地农户的补偿安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