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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7]12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办好政府网站,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精神以及贵阳市“十一五”政务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现就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网站建设步伐,健全完善全市政府网站体系

  市政府办公厅将于2007年9月25日正式启动市政府门户网站二级子站建设,范围为未建网站的34家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做好网站建设工作。已建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网站和各区、市、县政府网站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站的运行维护,整合网站资源,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门户网站发展成为政府门户型网站集群,不断提升网站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政务信息发布,提高网上政务公开水平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务公开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组织发布热点专题、政策法规解读等权威信息,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及时发布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权威信息,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妥善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加强和规范政府网上信息公开,形成良好的政务信息发布机制。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抓紧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以及信息收录工作,并于2007年10月1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经汇集、整理后于2007年10月30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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